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野字拼音 yě野字五行 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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野字部首 里野字繁体 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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野字简体笔画 11野字繁体笔画 11野字康熙笔画 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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野字结构 左右结构
野字的基本解释
野 yě 郊外,村外:野外。野景。野游。野趣。野餐。野战。四野。郊野。 界限,范围:分野。视野。 指不当政的地位,与“朝(ch俹 )”相对:朝野。下野。在野。野史。 不讲情理,没有礼貌:野蛮。粗野。 巨大而非分的欲望:野心。 不受约束:心玩儿野了。 不是人工驯养或栽培的(动物或植物):野生。野兽。野味。野花。野菜。 家朝
野字的汉语字典释义
[①][yě]
[《廣韻》羊者切,上馬,以。]
[《廣韻》承與切,上語,禪。]
亦作“壄1”。亦作“墅2”。
(1)郊外,离城市较远的地方。
(2)指周代王畿内的特定地区。周制王城外百里曰“郊”,郊外至五百里疆域中又分“甸、稍、县、都”,各百里。
(3)旷野;荒野。
(4)引伸为荒凉;偏僻。
(5)田野。
(6)泛指村野。
(7)边鄙,边境。
(8)指以之为边鄙或边境。
(9)区域;范围。
(10)指民间,不当政的地位。与“朝”相对。
(11)质朴,不浮华。与“文”相对。
(12)谓天然而不加修饰。
(13)不合礼仪;不拘礼节。
(14)指鄙俗;粗野。
(15)放浪不羁;不受约束。
(16)野生的。参见“野獸”、“野菊”。
(17)非正式的;不合法的。参见“野老公”、“野鴛鴦”。
(18)谦辞。参见“野人”、“野僧”。
(19)方言。很;非常。
(20)通“宇”。屋宇。
野字的康熙字典解释
【酉集下】【里字部】 野; 康熙笔画:11; 页码:页1291第05〔古文〕埜𡐨【唐韻】羊者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以者切,𠀤音也。【說文】郊外也。【易·同人】同人于野,亨。【疏】野,是廣遠之處。【詩·魯頌】駉駉牡馬,在坰之野。【傳】邑外曰郊,郊外曰野。 又【周禮·地官·遂人】掌邦之野。【註】郊外曰野,此野爲甸稍縣都。 又【周禮·秋官】縣士掌野。【註】地距王城二百里以外至三百里曰野。 又【韻會】朴野。【論語】質勝文則野。【禮·檀弓】故騷騷爾則野。【疏】田野之人,急切無禮。 又官名。【左傳·昭十八年】使野司𡨥各保其徵。【註】野司𡨥,縣士也。【禮·月令】季春之月,命野虞,毋伐桑柘。【註】野虞,謂主田及山林之官。 又地名。【書·禹貢】原隰底績,至于豬野。【傳】猪野,地名。【左傳·宣十七年】晉人執晏弱于野王。【註】野王縣,今屬河內。又【昭二十五年】齊侯唁公于野井。【註】濟南祝阿縣東有野井亭。又鉅野,縣名。見【前漢·地理志】。 又藪名。【書·禹貢】大野旣豬。【周禮·夏官·職方氏】河東曰兗州,其山鎮曰岱山,其澤藪曰大野。 又東野,複姓。【呂氏春秋】東野稷以御見莊公。 又【莊子·逍遙遊】野馬也,塵埃也,生物之以息相吹也。【註】野馬者,遊氣也。 又【博雅】野雞,雉也。 又【廣韻】【正韻】承與切【集韻】上與切。𠀤與墅同。【集韻】田廬也。【正韻】此正古墅字,田下已从土,後人以其借爲郊野字,復加土字。 又【集韻】演女切,音與。郊外也。 又【韻補】叶賞呂切,音暑。【詩·邶風】之子于歸,遠送于野。協上羽下雨。【左傳·昭二十五年】童謠曰:鸐鵒之羽,公在外野,往饋之馬。馬,音姥。 又叶烏果切,倭上聲。【後漢·隴坻歌】念我所欲,飄然曠野。登高遠望,涕泣雙墮。 又叶常御切,音樹。【班固·西都賦】罘網連紘,籠山絡野。列卒周匝,星羅雲布。
野字起名意思和含义
“野”本义指1、郊外,村外;2、不受约束;3、界限,范围,用做人名寓指心胸广阔、超凡脱俗之义。
野字取名的寓意
“野”有着田野、沃野、野霭、广阔的意思,以“野”入名引申为闲云野鹤、淡泊明志之义。
野字取名忌讳
1、野字五行属性为土,根据五行土克水的原理,野字取名忌讳用五行属水的字取名;
2、野字取名忌讳与同韵母ie或同声调上声的字起名,这样读起拗口,没有节奏感;
3、野字取名忌讳与先祖长辈同字,如果先祖名字中带有野字,晚辈忌讳用野字取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