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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字拼音 zhǐ指字五行 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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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字部首 扌指字繁体 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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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字简体笔画 9指字繁体笔画 10指字康熙笔画 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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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字结构 左右结构
指字的基本解释
指 zhǐ 手伸出的支体(脚趾亦作“脚指”):手指。巨指(大拇指)。指甲。指纹。指印。屈指可数。 量词,一个手指的宽度:下了三指雨。 (手指或物体尖端)对着,向着:指着。指画。指南针。指手画脚。 点明,告知:指导。指引。指正。指责。指控(指名控告)。指摘。指挥。指日可待。 直立,竖起:令人发(f?)指(形容极为愤怒)。 意向针对:指标。指定。 古同“旨”,意义,目的。
指字的汉语字典释义
[①][zhǐ]
[《廣韻》職雉切,上旨,章。]
(1)手指。
(2)脚趾。
(3)用手指指着;对着。
(4)谓物体的尖端对着。
(5)意思上所指。
(6)向,向目标前进。
(7)指示,指点。
(8)谓指使;指派。
(9)斥责。
(10)诬指;攀扯。
(11)指望;依靠。
(12)直立;竖起。
(13)量词。用以计算人口。
(14)量词。一个手指的宽度叫一指。
(15)用同“黹”。缝纫;刺绣。
(16)我国古代哲学术语。谓事物的共性、概念或指称。
(17)旨意;意向。
(18)通“旨”。美好。
(19)通“稽”。考核。
指字的康熙字典解释
【卯集中】【手字部】 指; 康熙笔画:10; 页码:页429第20〔古文〕𢫾【唐韻】職雉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軫視切,𠀤音旨。【說文】手指也。【易·說卦】艮爲指。【疏】取其執止物也。【左傳·宣四年】子公之食指動。【疏】一巨指,二食指,三將指,四無名指,五小指。又【定十四年】以戈擊闔廬傷將指。【註】足,大指也。言其將領諸指。足之用力,大指居多。手之取物,中指爲長。故足以大指爲將,手以中指爲將。 又【廣韻】斥也。【易·繫辭】辭也者,各指其所之。【疏】各斥其爻卦之所適也。 又示也。【禮·玉藻】凡有指畫於君前用笏。【前漢·蕭何傳】發蹤指示獸處者,人也。【註】指示者,以手指示之。 又【增韻】指麾也。【禮·曲禮】六十曰耆指使。【註】指事使人也。【前漢·賈誼傳】頤指如意。【註】但動頤指麾,則所欲皆如意。 又直指,官名。【前漢·武帝紀】遣直指使者暴勝之等,衣繡衣,杖斧,分部,逐捕羣盜。 又與旨恉通。意向也。【書·盤庚】王播告之修,不匿厥指。【前漢·孔光傳】不希指苟合。【註】希望天子之旨意也。 又歸趣也。【孟子】言近而指遠者,善言也。【前漢·河閒獻王傳】文約指明。【註】指,謂義之所趨,若人以手指物也。 又美也。【荀子·大略篇】不時宜,不敬交,不驩欣,雖指非禮也。 【集韻】或从月作脂。
指字起名意思和含义
“指”本义指手指。手掌的五个终端部分之一。引导,点明,告知;责备,谴责;意思,意图,也作"旨"。
指字取名忌讳
1、指字五行属性为金,根据五行金克木的原理,指字取名忌讳用五行属木的字取名;
2、指字取名忌讳与同韵母i或同声调上声的字起名,这样读起拗口,没有节奏感;
3、指字取名忌讳与先祖长辈同字,如果先祖名字中带有指字,晚辈忌讳用指字取名。